延請出家淨眾主持佛事,勿請巫道師公
出家法師辭親割愛,荷擔如來家業,茹素持戒,精進修行,悲心度眾。不若一般外道師公之流,或有家累,或賭博酗酒,本身即不清淨,二者相較,功過立判。
應至正信道場,本乎至誠,禮請法師,始能獲真實功德利益。
一切度亡以虔敬為要
倘經濟拮据,無法做前述佛事,可備四字佛號錄音帶一卷,子孫齊聚念佛,亦可超度亡者。須知,超度力量之大小,關乎內心虔誠與否。做同一佛事,效果迥異,原因在此。
家屬應任佛事重責
有家屬誤認超度、誦經乃法師之任務,既已花錢即可了事,更有甚者,於靈堂前吆五喝六、賭博玩牌。當知“各人生死各人了”,由人代作佛事,遠不及自身親作。倘亡者生前未及學佛,由與其有血緣關係之親屬代作,較能引發至誠,若無親眷遺族,則依與亡者關係親疏次第代作。
家屬延請僧眾主持佛事,所超薦者為亡故親人,焉可置身事外?若欲得真實受用,家屬應摒除葷腥淫欲,虔誠參與,且應專心致志,莫僅視為具文,照本宣科,敷衍了事。
破除迷信
民間咸以服喪為不淨,急忙遮蓋佛像,惟恐亡者晦氣觸犯佛祖,家屬亦避免造訪他人。此乃錯誤觀念,亡靈本需佛祖接引,何須遮蓋!
另有一俗,男子亡故須做一名為“過渡橋”或“破地獄”之佛事,女人亡故則做“破血湖”佛事,此於佛法無據,因為人死未必墮地獄,故毋須將亡靈引至“奈河”或“血湖”。
古代陰陽家有“回煞”之說,即按人斷氣之年月干支,推算魂氣返舍時間,並謂返舍之日,有凶煞出現。此乃世俗迷信,不足採信。
民間盛行之牽亡未必可信。家屬當盡其所能為亡者做功德、布施,不須牽亡,又徒增情執,甚或為江湖術士詐騙。
隨侍在側,親視含殮
自亡者斷氣至安葬之前,家屬應保護遺體,免受虐待。於殯儀館諸般作為,應負監督之責。亡者沐浴、更衣、化妝乃至大殮,應隨侍在側,親視含殮。不可為圖省事,將亡者送至殯儀館即不聞不問。何以故?據聞,某些殯儀館以極不人道之方式處置遺體。或開膛剖肚,剜取內臟,以木屑稻草填塞;或視同雞鴨,將遺體吊起,以便沖洗;更有駭人聽聞之“姦屍”事件發生。諸如此類作法,置“死亡尊嚴”於何地?孝子賢孫情何以堪?是以,當與殯儀館執事者協商處理方式,並隨時監視其處理過程,方可免不幸事件發生。
撙節喪葬用度,移作諸功德
亡靈之升沈苦樂,系諸家屬,切勿鋪張浪費,為冥器、排場而虛擲金錢,如請五子哭墓、孝女白琴、購置上好棺木、闢建大墓園,乃至歌舞團等,於亡者毫無實益,又增其貪執之事。應節省種種妄費,布施濟貧、印造經像、齋僧、買物放生,或以亡者名義作諸功德。據《往生十方淨土經》雲:“若以亡者嚴身之具、堂宇舍宅、園林浴池,以施三寶,此福最多。功德力強,可得拔彼地獄之殃。”故可將亡者所遺財物布施三寶,以資冥福。若逢節令佛誕、忌辰冥壽、週年紀念等,皆可以慶賀之資,作諸功德,代替一切無益之禮敷。
結論
《地藏經》雲:“若有男子女人,在生不修善因,多造眾罪,命終之後,眷屬大小,為造福利,一切聖事,七分之中而乃獲一,六分功德,生者自利。”故吾人應於生前積極行善布施,將錢財化作功德,莫待百年後由子孫代作。若所做不如法,吾人已做不了主,豈非哀哉!
為人子女當婉轉勸請雙親茹素念佛,所謂“吃素則不造殺業,兼滅宿殃;念佛則潛通佛智,暗合道妙。”報親恩者,非惟現世色身之給養,亦當令其靈性頓超三界為務。親亡故後,當念佛薦親。此舉非獨超拔亡親,兼可令歷代祖妣同沾法利。所有薦親功德,當迴向法界一切眾生,以廣自他存亡之心量,冥合菩提誓願,兼可培福。
某書載及回陽者經歷,一美國婦女,心地善良,斷氣後,神識脫離肉體,至一如茵綠地。草原羊群竟作人語,與其交談。眼前一片淨土,氣候怡人。婦人行至水池邊,池中游魚頻頻致意,以示問候,此美妙情景令其流連忘返,不欲回至人心險惡之現實世界。詎料,於空中驚見醫師為自己施行急救,旋即清醒,懊悔不已。是以喪家輒為亡者辭世而悲慟,焉知亡者去處更勝人間。究應存者悼念亡者抑或亡者為存者哀泣,令人大惑不解。
由前述實例可知,人心善良,臨終可感得淨土。正、依二報隨心而轉,念佛必然符合因果。阿彌陀佛意即“無量壽、無量光”,吾人日日口誦心惟,一心求生西方,臨終自可感得無量壽、無量光之世界。精進念佛,八識田中種滿清淨種子,臨終隨念而至清淨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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